很意外的翻出了同学录。封面上的KOKO还是粉红色的笑。
里面是曾经和这样那样的人许下的这样那样的诺言。扳指头数一数,真正记得实现的,又有几件。
好 残酷 。
那些我们以为会永远铭记的东西,就在我们的 念念不忘 里,被渐渐淡忘了。
好诚实。
不记得是谁第一个说那样的话,也不记得具体的言语。即使形式被篡改,意义依然在。
这样的话,有一些记录确实很重要。可以在忘却的时候提醒记得,可以在记得的时候加深记忆。
只是,我们所要 纪念 的东西,究竟需要谁来铭记。一本同学录么?还是一个人的心。
很要好的时候以为这就是一辈子,永远。
初分开的时候以为这就是惦记,难以忘怀。
分开久的时候以为这就是距离,遥远。
于是编了理由 时间 可以冲淡一切。于是渐行渐远。
即使原本不想这样子。即使原本真的希望是一辈子。即使原本真的以为可以一直记得。
其实该说是,一辈子用的太早。
那些“永远”“BEST FRIEND”太泛滥,下笔之前都没有好好想一想。
肆无忌惮的字眼模糊了双目,朦胧中只剩你的背面。
好想去怀念。
曾经对自己说,不要总是回想,那样会让人衰老。
只是,在众多的擦肩而过之后,还是想稍微回眸看一下。
才发现兔子的个性签名写的是“为了忘却的记忆”。好巧。
虽然相反也无妨。
我们不过是在 忘记与记得 中反反复复,度过一生么。
原文地址: http://jiexiaocaohan.blogdriver.com/jiexiaocaohan/1208267.html
Monday, July 30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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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多少人会是真正的记得?有多少事会真是值得怀念?若干年后我们是否还会想起那段一起欢笑的日子?
ReplyDelete那件球衣,我会好好珍藏~